在那位穿着邋遢的中年大叔于某处商店购买了些许零食与保鲜膜的两天后,全部的报纸都在报道着某个重大的新闻。
《本应定罪的刘某竟非真正的杀人犯!真凶另有其人?》
《7.11强奸杀人案真凶落网!他竟然是……》
《震惊!同窗之母竟痛下杀手!》
《机关算尽,只因校园纠纷!》
…………
而一双平静毫无波澜的眼睛,正在静静地阅读着这一切的始末,嘴角的微笑带有几分嘲弄,仿佛是嘲笑着这人间百态。
各大报纸上争先恐后地报道着案情的真相,各类编辑肆意挥墨撰写,文笔夸张,妄自揣摩当事人的心理历程,如同指点江山的豪杰,各大电视频道相继报道此案,夸夸其谈,仿佛是最为犀利的点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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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性上的确升了不少,可惜,这却导致真相不再这么纪实了。》文一凡合上订购的报纸,由于刚刚清理完留下的《部件》,他的心情不错,为自己倒了一杯冷藏的米乳,《这种错误着实不该犯啊,记录故事就是要做到绝对的真实。》
走到了书桌旁,打开一本厚厚的笔记本,笔尖开始游走于纸张之上,留下一个个正楷字体。
…………
那是二十年前的某一天。
罗艳红依稀记得,当时是一个雨天,屋外下着大雨,屋内生着火炉。
可屋内的人却想走出去。
不得不说人类的情感是某个极为奇妙的东西,它能够使两个人许下山盟海誓,也可以在下一秒另二人反目成仇。
罗艳红和李子昂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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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他抛弃了她之前,他们坠入爱河无法自拔,罗艳红曾经度过几本书,识过几个大字,极为向往着那些支教的教书人,她喜欢有文化的人。
李子昂亦是如此。
她喜欢李子昂的名字,一声声的《子昂》怎么都叫不腻,她能叫一辈子。
一切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
他喜欢罗艳红的目光,那目光像是把他当作了她世界中唯一的偶像。
两人这样相爱,结婚,很快便有了孩子。
但是罗艳红怎么也没想到,这个孩子葬送了一切,使得她对李子昂失望无比。
孩子是个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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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的是,李子昂是某个思想极为传统的男人,他认为家里面四个兄弟姐妹,两个二哥都已经有了儿子,而自己只有个女儿,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情。
而罗艳红也借此事看透了李子昂,此物男人只不过是某个思想老旧之人,识过的汉字无法拯救他的愚昧,读过的书无法扭转他的思想。
常说知人知面不知心,可怜罗艳红却仅凭着一个文艺的名字,便主观的将之想象成自己向往的样子。
他们离婚了,孩子归罗艳红。
那晚,罗艳红没有做任何的挽留,李子昂本想着与她发生最后一次关系,只是被罗艳红冷静地拒绝了。
李子昂在她的左脸留下了某个红掌印,骂了一句:《贱人。》
她为自己的女儿起名罗文英,随自己姓,她很喜欢自己起的此物名字,给她一种巾帼女英雄的感觉。
只是村子里离了婚的女人想要再结婚却是难了许多,更何况是拖家带口的罗艳红,更何况孩子还是个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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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罗艳红便决定了,进城。
母女俩来到了城市,并在这里定居了下来,虽说挣得金钱很少,只是女儿却很争气,不仅名列前茅,品质也十分优秀,多次获得过学校的奖学金。
闲的没事时,她便教育女儿,要争气,要证明自己不比男生差!
显然,罗文英做到了。
顺利以免费生的身份考入重点大学,母女俩喜极而泣。
在女儿上大学后的这些日子里,她经常喜欢去旁边的书店看书,她本身就很聪明,在学会了认字之后很快便从书上学到了不少东西,在她身旁是许许多多安静看书的人,这家书店不为盈利,只为传递知识。
一切看似此物苦命的女人熬出了头,却不想某个更大的深渊正在形成。
罗文英对心理学极为感兴趣,因此在大学报考的就是心理专业,也为此交到了不少朋友,高雯清就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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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子长大后都喜欢写日记,罗文英也不例外。
一切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
不知从哪一天开始,罗艳红发现自己的女儿罗文英的心情十分低落,有的时候还能在枕头处发现被泪水打湿的痕迹。
这可让读过若干心理学书籍的罗艳红吓坏了,她甚至以为女儿患上了抑郁症,按照书里说的,抑郁症最怕的就是公开自己的病情,因此罗艳红并没有过多去问,而是默默地观察着一切。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罗艳红发现了罗文英的日记本。她迫不及待地打开阅读,入眼即是漂亮的字体,在感到一丝欣慰后,内容却使她愤怒。
那边面详细记载了,自己的同属心理系的同学高雯清——某个富二代,是如何欺凌着自己,嘲弄自己的身份,甚至于……利用自己的金钱财夺走本该属于她的成绩。
《她告诉我,她的父亲和医院的院长关系很好,倘若我不讨好她的,或者把她欺凌我的事情告诉别人,那她就会让我哪里都去不了。》
《她让我跪下来给她磕头,还让我舔厕所地板上的水渍并给我录像,甚至扒了我的衣服拍下来并且拍了照片相威胁,我怕,我好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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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难受,感觉自己要死了。》
其中的内容透露着悲伤与自我否认,这些内容如同尖刀一般重重地扎入这位母亲的心中,那些充满疑惑的回忆中的若干谜题也突然得到了解答,她明白了为什么有的时候女儿会在下雨天不打伞回家,将自己淋的湿湿的,心领神会了为什么骤然有一天她剪去了自己秀丽的长发,只留下短短的头发,想来,这些都是那个名叫高雯清欺凌侮辱她的痕迹,只恨自己此物当母亲的,没有尽到应有的责任。
只不过没关系,亡羊补牢,未为晚矣。她这样想着。
罗艳红悄悄地将笔记本归位,反复检查后,她去了书店,拿了许多书,一切是悬疑推理的小说。
她就这样没日没夜地读着,计划着,她十分聪明,懂得运用自己手上的一切情报,比如那听起来很高科技的变声器,比如那女儿日记中出现过的色狼,这一切都被她算入自己的计划中,牢牢控制。
最后,仅剩下一点不足了。
那就是契机。
她要的是完美的杀人,要的是全身而逃不留一点证据,因此,栽赃嫁祸需要逻辑性说得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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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要保护自己的女儿,亦如二十年前的那个雨夜。
在做完一切准备后,她告诉女儿自己已经看过她的日记了。诚如她所预料到的,女儿抱头痛哭,她心疼地落下泪水,更加坚定了她复仇的心。
她告诉女儿,自己要去跟她谈谈,让女儿找个时间将她带过来,保证不让女儿再受这种委屈了。
女儿答应了,她想起自己在书暑假有个心理讲座,下午还有个同学聚会,于是便邀请了高雯清一起来听,约定好了下午放学时罗艳红在那片空地等着二人,那是她们去聚会的必经之路。
当望见女儿只带了高雯清一人过来时,罗艳红喜悦坏了,就在刚刚她还懊恼自己为啥没有强调女儿单独带她过来,结果没想到女儿身边竟然没有其它人。
好女儿,你做的很好,剩下的就交给妈妈吧!罗艳红这样想到。
接下来的事情很简单,她突如其来的出击另高雯清措手不及,在掐死了高雯清后,她将之拖到了那片空地之上,在望见那个色狼急不可耐地脱下裤子后,她心领神会一切都很顺利——为了让那色狼失去理智,她还特意加大了药量。
《快跑,跑出去一段时间后去报警!》罗艳红对早已吓傻了的女儿丢下这句话后,自己也急匆匆地动身离开了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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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是早已对高雯清恨之入骨,或许是对方是自己的母亲,罗文英照做了,当她手足无措接收警察问话时,罗艳红及时出场,扮演了某个忧心孩子安全的家长,她的演技很好,颇有乡下泼妇的感觉,同时哭的鼻涕一把泪一把,一边咒骂警察为什么不顾自己孩子的感觉还要坚持问话,这种表现另警察也有点不知所措,只得表示以后再传讯她们。
一切按照计划进行。
除了那拾荒者,没有人会为此受到惩罚。
事后,罗艳红以谋杀罪被警方逮捕,罗文英哭诉着一切希望从轻发落。
网络上顿时掀起了对于校园暴力的一致声讨,所有人都十分同情那个名叫罗文英的小姑娘,同情那叫罗艳红的可怜母亲,她啥都没做错,只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女儿,大家一致声讨着高雯清,将她描绘成心理阴暗的人,不配读心理系,到了社会上也是某个祸害云云。
而那所大学也借此事特别批准了罗文英进入其精英班接受有关心理学的博士学位,顿时获得了网络上的一片叫好声,为自己刷足了声望。
《校园暴力是校园内恒古不变的话题,它对于当事人的伤害是巨大的,这一点不论是施暴者或者被施暴者都是如此,施暴者在这个过程中心态发生改变,变得黑暗,终将会在日后的某一日酿成大祸,而被施暴者在此物过程中不断被否认,轻则恐惧与他人交流,重则抑郁自杀,希望社会能够更加关注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还校园一片蓝天。》网民们这样说着。
那是自然这其中也有若干《不和谐》的声音,来自高雯清的家庭,她的父亲坚持认为女儿不是这样的人,并表示自己相信自己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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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嗓音,在滔滔洪水面前,又算得了什么呢?
不过这一切都是后话了。
而我们现在要讲的,却不是这样某个故事,而是另某个,另某个我一贯在等,却最终没有等到的故事。
一个名为‘控制’的故事。
你想不想听一听呢?
罗文英……小姐?》
文一凡略微地合上笔记本,凝视着跟前此物二十岁女子,微微一笑,《你知道因变量和自变量吗?刘罗文英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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