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危险的巨人——英子!
第40章危险的巨人——英子!
等魏大军跟曹志强商量好之后,俩人就重新来到那四个神态各异,但都有些吊儿郎当的小青年跟前。
《大军!》那个长发姑娘第某个贴过来,双手保住魏大军的一只胳膊,笑嘻嘻的道,《你们谈完了?没闹掰吧?》
《当然了。》魏大军哈哈一笑,拍了一下对方的屁股,《都是自家兄弟,我怎么会真为难他?就跟他聊了点天,让他小心点身侧的小人,仅此而已。》
《哎呀,那我就放心了。》长发姑娘笑着道,《我就明白,大军是个好人,不会为难兄弟的。》
曹志强故意不接这个眼神,笑着看向别处,就是不看她。
说到这,长发姑娘还很隐蔽的瞥了一眼曹志强,神情略有些玩味,眉毛轻轻一抖,很有点挑逗的意思。
因他知道,这个长发妹子是魏大军的女朋友,内地话叫对象,用港台的话说,那叫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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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大军很喜欢她,自从有了她之后,甚是专一,真的没有再去招惹过别的女人。
要不说呢,此时的人还很淳朴,哪怕是这些街溜子,只要谈了对象,往往也很专一,很少真有脚踩好几条船的,那会遭到所有人的鄙视。
不愧是淳朴的年代啊。
然而,根据曹志强的记忆,此物长发妹子可不简单,她其实跟前身那曹志强有一腿。
是的,自己这个前身,非常能作死,居然跟大嫂那啥。
虽然严格来说,不是前身主动勾搭那长发妹子,是人家反过来勾搭的他,但这种作死行为,曹志强表示很有压力。
尤其现在这个时候,更是万万不能接此物茬。
做人就要心狠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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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子。》
毫无所觉的魏大军骤然一脸淡然的开口。
《这样,我跟强子刚刚谈好了一笔生意,有个合作要做,但他需要人手帮他,因此,今后你就跟着他,替他做事儿,他让你干嘛你就干嘛,听到没?》
一切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
那用亚洲蹲的方式蹲在地板上,一手抽烟一手玩刀的小平头一听这话,即刻一歪头,呸的吐了口烟渣,这才重新叼着烟,渐渐地站起来。
等她一站起来,立刻就鹤立鸡群,威慑力十足。
无他,只因她的身高是一米九五!
光脚一米九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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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问你怕不怕!
《明白了。》一米九五的巨人英子吐口烟圈点点头。
魏大军微微一笑,随后突然帅气的一甩头,右手抬起,食指伸出,轻轻一摆:《哥好几个,走,跟我下馆子,全聚德吃烤鸭去,吃完了,咱就回去看片跳舞啦!》
一阵欢呼声中,胖胖的魏大军,就晃着矫健的步伐,迈着他那风骚的喇叭裤,来到旁边某个自行车跟前跨了上去。
除了英子外,其他好几个他带来的男女青年,也都纷纷找上自己的自行车。
等大家都跨上自行车,那魏大军才一扭头,扶了扶自己的蛤蟆镜,对曹志强道:《强子,我走了,你多保重!》
说完这句,魏大军当先骑自行车动身离开,其他几个青年立刻嘻嘻哈哈的骑车跟上。
好几个人离开后,独自留下来的一米九五,嗯,也就是那个巨人英子,这才懒洋洋的走到曹志强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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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歪头吐了口烟圈,她这才重新叼起烟,空出一只手,从裤兜里掏出一根皱皱巴巴的,没有过滤嘴的香烟:《强子,来一根?》
曹志强本能的咽了口唾沫,验证了身体的渴望后,十动然拒的的摇摇头:《不,戒了。》
小平头英子微微一诧异,瞅了一眼曹志强,这才收回那根没有过滤嘴的香烟:《那好,省了。》
紧接着,英子收起蝴蝶刀,居高临下的俯视曹志强:《去哪儿,干嘛?》
曹志强一皱眉,忽然潇洒的一甩胳膊,再收赶了回来的时候,就露出了自己左手腕上的全新全钢的上海牌手表:《嗯,大军哥倒是提醒我了,都这个点了,走,咱先找个地方吃饭,边吃边说。》
《也下馆子?》英子双眸一亮。
《废话!》曹志强没好气的瞥她一眼,《难道还请你去我家?就你这样的,不把我妹吓坏了啊?》
英子撇撇嘴:《先说好,下馆子可以,别清汤寡水的弄个挂面打发我,我可要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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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曹志强好笑着说,《漏刻我这表,梅的阴上海,全新全钢最新款的防震超薄7122,一百二一只!》
一切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
紧接着,曹志强一指自己大头黑皮鞋:《漏刻裆,全新的牛头牌皮鞋,头层小牛皮,同样梅的阴上海,三十八一双,牌子啊!》
说完手表鞋子,曹志强又弹了弹自己身上的呢子大衣的衣领:《呢子大衣,羊绒精纺,王府井那边精心定制的精品,一件168!一路发啊一路发!》
显摆完身上的行头,曹志强才淡定的抬头看向有些发愣的英子:《现在,你觉得我能请的起你吃肉不?》
英子眨了两下眼,抽了抽鼻子,随后左手大拇指跟食指,轻轻拿下嘴里的烟,悠然的吐了一口烟圈,再歪头呸了一口烟渣,眯着双眸俯视曹志强:
《看不出来,强子你是真发财了。
那成,别说废话了,这就走吧,我正好有点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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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志强打量了一下英子:《你……也骑自行车来的?》
《啊。》英子继续叼上烟,《那边呢,咋了?》
曹志强扭头看了看路边那辆锈迹斑斑的大金鹿:《没啥,你骑车,跟上我这三轮,没问题吧?》
《没问题。》英子点点头,然后就走向自己的自行车。
曹志强不再多言,上了三轮车,又在杨安全耳边说了个地址。
《就去那边,随后,路上别太快,得让她跟上。》
听了曹志强的吩咐,杨安全笑了笑:《放心,我这是三轮,肯定不如她的自行车快,她一定能跟上。》
就这样,三人两车,一前一后,一起向某个地方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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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了一路,三人没多久就来到了某个叫东门饭庄的饭馆跟前。
《就这儿!》曹志强下了三轮,《别看饭馆不大,但这儿的鲁菜可是一绝,据说里面的大师傅啊,以前是东兴楼的厨师,做的还行。
尤其是那葱烧海参,油焖大虾,芙蓉干贝,酱爆鸡丁,都特好吃,味儿特浓,包你满意。》
英子下了自行车,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是嘛,那感情好,长这么大,我还没吃过海参呢。》
说到这,英子眯起眼睛看了一眼曹志强:《让你破费了,看来这顿不简单啊。》
《这算啥。》曹志强笑了笑,《走,进去吃,就点海参,让你吃个够。》
一行人停好车子进了饭庄,发现人还不多,但曹志强还是刻意要了个包间。
进了包间后,曹志强就让英子跟杨安全点菜,可俩人都不敢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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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办法,曹志强只好自己点。
除了曹志强之前说过的葱烧海参,油焖大虾,芙蓉干贝,酱爆鸡丁外,他还多要了个九转肥肠,外加一大盆米饭。
等菜期间,曹志强就是跟英子忆往昔岁月,反正绝口不提正事儿。
根据前身的记忆,这个英子全名叫金秀英,据说还是爱新觉罗的后裔。
甭管是不是真的爱新觉罗后裔了,如今大清都亡了那么久,爱新觉罗早已经没人在乎了,或者说,早没人敢姓这个了。
人家现在姓金,金子的金。
其实前身那个曹志强,对此物金秀英了解的也不多。
只明白对方生父早亡,后来母亲改嫁某个高干,她就跟着母亲去了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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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她因从小就长得比别人高,因此早早就进了工人体育馆的少年体校的排球班,从小打排球。
不过好像听说,她大概十四岁的时候,拿削铅笔的铅笔刀,割伤了某个教练,然后就被送去少管所。
在少管所呆了不到一年,因为在里面打架伤人,继续多关押了半年。
放出来后,她既没法正经上学,也没法去正经工作,毕竟她有前科。
随后呢,好像她家里人也不待见她。
具体原因不清楚,只明白她从少管所出来后,就再也没回那个家,而是自己剪短了头发,开始在街面上瞎混了起来。
由于她有过少管所的经历,有身高优势,下手又恨,那是特别能打架。
尤其是她那一手蝴蝶刀,玩的出神入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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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当她被魏大军收容进来后,没多久就成了六人组中战斗力仅次于魏大军的存在。
之所以她跟着魏大军,只是因为当初她落魄流浪的时候,是魏大军收留了她,给了她某个容身之处。
窗外的天色在不知不觉中暗了下来。
只不过因她性格恶劣,不喜欢说话,一言不合就扇人耳光,踹人下档,还动不动就掏刀子吓唬人,浑身上下都写满了危险二字。
加上她自己又身高马大,且特别不爱讲卫生,一旦靠近,总能闻到她身上有股酸臭味跟劣质烟草味的混合味。
所以明明她那张脸长得还行,而且只是高,不是胖,可实际上呢,她自己把自己给整颓了,六人组里就没人把她当女人看的。
那是自然了,就算别的不提,光她一米九五的身高,这年头也没好几个男人喜欢。
没办法,能长一米九五的人,此时基本都是俯视大多数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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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大部分身高不如她的男人,基本都很难接受这样的女人当伴侣。
现在的她,别看这幅邋遢样子,整个一颓废青年的造型,其实刚过十七岁,还没成年,正是一朵花的年龄。
这毕竟不是后世,那么开放包容,此时的男性大都比较保守,喜欢的大都是小家碧玉小鸟依人的女人,而不是一个穿平底鞋都比自己高一两个头的邋遢女汉子。
然而,人性的扭曲,道德的沦丧,那是自然还有生活的折磨,业已把她毁的差不多了。
继续这么下去的话,估计即将的被打靶一族,肯定有她的一席之地。
其实魏大军当年收留她,不是对她本人有啥想法,只是觉得她够狠,能打,所以是把她当打手培养的。
事实也是这样。
她加入魏大军团伙后没多久,就成了战斗力仅次于魏大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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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自然了,曹志强相信,此物仅次于,那是因她从没跟魏大军打过。
要是真打,曹志强觉得吧,那魏大军八成是打只不过她的。
好像在记忆中,有次他们一群人在什刹海溜冰,然后有个叫张小虎的伙伴跟人起了口角,就是她,过去后啥也不问,二话不说掏出刀子,朝着对方的屁股就是一刀。
身高就碾压了,更别说这妹子特疯特狠,真肯下死手。
当时那情况,不光把对方吓坏了,自己这边的人也吓坏了,包括那个魏大军。
总之,在那小团伙中,英子的代名词就是疯婆子,一般人都不想惹她,但又不能不带她耍。
万一不带她耍,让她知道后发起疯,自己人她一样会拿刀捅人的。
说白了,她整个就一危险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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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曹志强为何要单独叫她这么某个危险分子出来呢?
这当然是有原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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