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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一八章大肚子不一定是怀孕

我在明末有套房 · tx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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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一八章大肚子不一定是怀孕
  骑兵对步兵拥有着先天优势,骑兵就像装甲车一样,对步兵有着碾压性的优势。
  骑兵对步兵即使有优势,但是,却不能靠近步兵,要不然,近战乱战,骑兵目标大,不灵活,反而容易被步兵围殴。
  只是甚是可惜,这股响马太过自以为是,或者说,他们只是响马,不是骑兵,就这样冒然就冲了过来。
  现在的情况就是这样,三四十名响马,被迅雷铳一阵乱射,当场就倒下了三分之二,剩下的再想跑,业已晚了。
  这场突如其来的战斗,开始得匆忙,结束得更加迅速。
  短短一柱香工夫,战斗完全结束。
  全旭的家丁兵有两名在近战中被砍伤,伤势不重,并不影响行动,伤势最重的是一名叫杨栓住的倒霉蛋,他在去牵马的时候,被那只脾气暴烈的大红马,用头撞了一下,躺在地上半天没有爬起来,估计摔得脑震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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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旭有些兴奋,这次缴获,获得了二十二匹马,虽然响马的马,也不见得是啥良马,至少,他们行形成骡马化行军。
  大车上装上他们宿营时,用的铁锨,家丁兵们拿着铁锨,直接在官道边上的沟渠里,直接就地挖个大坑,将响马的尸体扔进去,迅速清理现场。
  那些被火铳击中的马尸,自然也没有浪费。
  剥皮的剥皮,开膛的开膛,全旭的家丁兵标配就是斧头,现在可是派上用场了,拿着斧头,把马肉大卸八块。
  徐彪望着这些马肉道:《全爷,天气太热,马肉容易变臭,这可怎样办?》
  全旭想了想道:《如此也好,咱们进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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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旭很想直接说丢掉,三娘一脸不舍得的道:《前面有个松树林,拿松树一烤,马肉可香了!》
  现在业已是五月上旬,全旭不明白袁崇焕杀毛文龙的详细时间,可是无论他如何赶路,不由得想到抵达皮岛,至少需要五月中旬,甚至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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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不是一时半会可以把速度提上来的。
  听到全旭的命令,众家丁大喜,他们旋即动手,把马肉放在大车上。
  这些大车用人推的时候,一辆大车装着五六百公斤东西,现在有了马,再装七八百公斤也压不坏车辆。
一切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
  总共十九匹死马,拥有的马肉加起来也就**千斤,倒也不算费事。
  众家丁兵抵达松树林以后,开始处理马肉。
  这次全旭带了一哨家丁兵,也就是五十个人出来,携带了五口不锈钢桶,充当做锅的大锅,这种不锈钢桶是一百升的,使出起来非常方便,挖着炉灶,就行烧火做饭。
  大块的马肉直接剁成拳头大小的肉块,洗干净之后,用水煮去血沫子,然后整包整包的火锅底料倒进不锈钢铁桶里,把马肉倒进去,大火猛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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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多时,五口不锈钢桶里就冒出诱人的香辣气息。
  五口不锈钢桶其实远远无法炖下十九匹马的马肉,更多的家丁兵们则是拿着松枝,用刀止削掉松枝枝的皮,穿着马肉块,放在火上烧烤着。
  很快就肉块就发出诱人的香味。
  全旭也跟着众家丁兵们一起烧着马肉,那是自然,孜然和调味品是三娘的专属,众家丁兵只有细盐和辣椒面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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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旭自然不用吃大锅饭,马车上装着全旭的炉子,只不过,马肉其实小锅炖肉不香。
  随着某个时辰过后,马肉炖得松软可口。
  众家丁兵们大口大口的吃着马肉,丝毫没有任何不适应。
  五十余人最多也就干掉一匹马的马肉,剩下的马肉在煮熟以后,再用火烘干,制成马肉干,就不用担心变质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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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缴获的骏马,让全旭麾下的家丁兵的速度提高了不少,原本他们每天既使强行军,也只不过百八十里地,现在有了二十二匹马,加上全旭马车上的两匹,共计二十四匹骏马,快慢提高了一倍。
  大名府到登州府,全程一千三百多里,全旭原计划半个月才能抵达,可,随着这些骏马的缴获,他直到五月初七这天,就抵达了登州境内,全程用了九天时间。
  看着登州的界碑,全旭笑道:《今天晚上之前,咱们赶到登州城,有热水、热饭,大鱼大肉,随便吃,管够!》
  众家丁兵甚是开心。
  这一路上,众家丁兵委实是没少吃马肉,然而问题是任何东西吃多了,就感觉不到美味了。
  方才开始第一顿吃马肉的时候,他们五十个人,干掉了足足一匹马,平均每个人吃了将近五六斤马肉。
  到了第二天的时候,他们只吃下了半匹马的马肉,第三天更少,只有一条马腿肉,每个人不到半斤肉。
  六七天下来,这些马肉依旧还剩下大半,不过他们拿着马肉,在跟上跟百姓们换了不少野菜和蘑菇,也算是改改口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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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路过某个面积不大的池塘里,突然看到池塘边上围着两三百号人,众人拿着木棍、榔头、扁担,喊打喊杀,乱成一团。
一切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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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旭以为这是附近的村落因为水源的问题发生械斗,这种事情在古代、哪怕是几十年前,都甚是常见。
  走的距离更近若干,全旭这才发现,众人包围中,用猪笼子装着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女人的衣衫有些凌乱,嘴里被塞着破布。
  一名十五六岁的少年,长得黑壮黑壮的,拿着一把柴刀,与众人对峙着。
  少年的身手相当敏捷,十几个百姓硬是没有拿下他,反而被他接连放倒五六人。
  一名族老模样的人,气得胡子乱抖,指挥更多的人包围少年。
  由于是山东方言,全旭反而听不太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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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三娘向全旭解释,全旭这才了解到。
  原本这名女人男人死了三年多,突然间肚子大了起来,众人以为女人不守妇道,要把他沉塘。
  可是此物少年,也就是女人的儿子不干了,他拿着刀与众人拼命。
  三娘有些急了:《相公,咱们走吧,这样的臭女人活该被沉塘!》
  全旭对这名女人并不关心,只是看着那名少年身后不错,显然是练过的,他身侧缺少一个能打的家丁。
  倘若行像《琅琊榜》里梅长苏的贴身侍卫飞流一样,他以后出行,也行多一份保障。
  不由得想到这里,全旭下定决心管这个闲事了,他朝着徐彪摆摆手,在他耳边轻声低语起来。
  全旭让三娘给徐彪一把银币,徐彪拿银币,朝着那名族老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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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旭没有让家丁兵动手,直接劫人。
  这些百姓只是观念问题,本性淳朴,那名少年被几名百姓按在地板上,动弹不得,他大吼大叫,百姓们倒也没有伤害他。
  果然,一切如全旭所料的那样。
  起初,族老听着徐彪的话,显得甚是愤怒,可是当徐彪将银币亮出来的时候,众人反而沉默了。
  什么叫不守妇道,为了钱卖儿卖女的多了,典妻这种毁三观的事情在古代也不是没有,反而甚是常见。
  所谓的典妻,就是把妻子当物品一样典当,是一种临时性的婚情方式。只不过,却也很是讲究仪式的,一般要经过媒证、订约、下聘、迎娶等环节。
  对承典的人说来,对自己所要典的女人都会提出条件的,比如务必具备生育能力,出典期间不得与原来的丈夫同居,更不能回家照看自己的孩子哪怕看一眼也不允许等,并将这些要求写到契约中去。
  一般典妻均经过订立契约的过程。契约主要写明出典妻的时间、租价及备往事宜。典期一般为三至五年,典租价以妇女的年龄大小、长像典租时间的长短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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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汉书·贾捐之传》记载:《嫁妻卖子,法不能禁,义不能止。》
  当徐彪亮出一大把银币的时候,那名族老以及左右的百姓的眼睛都亮了起来。
  徐彪将一枚银币递给族老:《这是一两重的银饼,你可以验验。》
  全旭铸造的银子,成色比一般银锭更鲜亮,那名族老接过银币上下端详起来,用牙齿一咬,就出现一个牙印。
  徐彪接着道:《一大一小,两个人我们东家都要了!》
  说着,徐彪将手中的银币一二三的数了起来:《十五枚,就是十五两银子,能买一大一小两头牛,这价格买个黄花闺女都绰绰有余,做人哪,不要太贪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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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人不约而同的望着全旭的方向,全旭此时带着一辆带着车厢的奢华马车,十三辆平板马车,二十多匹马,四五十名壮强的家丁,一看就知道是大户人家。
  那名族老伸手抓向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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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彪急忙一闪:《还有契约,不许赖账!》
  又用了,好在保长识得好几个字,拟写了一份文书,一式两份,签字按手印,这才完成交易。
  众百姓与族老拿着银币走了,留下了猪笼里的女人和那名少年,没有其他人按着他,他急忙起身,捡起柴刀,疯狂的砍着猪笼。
  少年一言不发,从猪笼里把他娘扶起来。
  徐彪望着少年:《小子,你别想着跑,我们东家可是花了十五两把你和你娘买下来了,你们两比牛都贵!》
  《多谢老爷活命之恩!》
  全旭看着妇女脸色苍白,明显不是吓的苍白,而是一种病态的苍白,她的腹中隆起,却瘦得不像样子。
  难道说,这是大肚子病,而不是怀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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