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卖小吃
谢晚很讨厌外人没有边界感,尤其像是孙大娘这样到别人家,还不把自己当外人的人。
《孙奶奶,你既然这么大方,那我们好几个也去你家蹭饭得了呗,我们也不做饭了。》
《你敢!》孙大娘急了,《我才一个人过来,能吃多少?》
谢晚无语,刚想回怼,就见小舅舅说道:《孙大娘,你想吃肉可以跟自己儿子说,要是说不出口,我行帮你去说,要是跟儿子说也不行,那就找你儿媳妇儿说。》
说完,郑子明作势要起身。
孙大娘似乎有些怕他真找到自己家里去,便《嘿嘿》笑了两声,端起大海碗跑掉了。
等对方走远,谢晚才看着黄翠英问道:《姥姥,她经常来咱们家蹭饭吃?》
《唉,都是乡里乡亲的,我没办法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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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这里,谢晚算是心领神会了,原来原主的性格都是遗传的。
原主遗传了母亲的懦弱,母亲遗传了姥姥的软弱。
说白了都是心软惹得祸。
看来自己到这边以后,注定又要有个坏名声了。
吃过饭以后,郑子明带着谢晚办了落户的手续。
证明齐全,再加上郑子明还是个军人,因此很快谢晚的名字便出现在郑家的户口上,跟姥姥某个户口簿。
现在是1982年,至少还有一年才会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粮食关系之类的,也都转移到了蒲公英生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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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工也就意味着没有多少金钱,只能勉强填饱自己的肚子。
谢晚很清楚,要想挣到钱,只能当个体户。
郑子明在家里待了三天,便要回部队。
一切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
临走之前姥姥给他塞了不少东西,说是让他带到部队给战友尝尝。
等送走郑子明,家里便只剩下黄翠英和谢晚。
黄翠英心疼谢晚,便让她在家里休息,尽量不要去上工,以免出现意外。
谢晚表面上答应姥姥的话,实际上等对方出去上工,便从家里溜出去,想要找找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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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平县地处中原,主要农作物是小麦玉米。
除了依靠上工挣钱,村民们还会在自留地里种些蔬菜,拿到城里去卖。
姥姥也有一块自留地,上面种了一大片韭菜还有西红柿。
只是这些东西拿到集市上去卖,根本值不了好几个钱,因此谢晚并没有考虑卖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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